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规定及政策,2018年苏州的限购内容具体如下:1、限购以家庭为单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2、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在大亚湾购房的客户,百分之五十都是外地人,当地的房管部门为了可以更好的控制楼市,抵制恶意炒房的行为,出台了相关的限制购房政策。那么,大亚湾购房新政策有哪些?政策出台之后,对楼市有哪些影响?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大亚湾购房新政策
1、一次性购房3套或以上暂缓网签
政策指出,凡是在大亚湾购房者,无论是当地居民,还是外地客户,只要在惠州地区内购买房子的套数超过2套,房管部门将对该购房者所购买的第3套房实施暂缓网签,并且联合有关部门会对该购房者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炒房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2、限制性购房政策可能覆盖全市
对于此次推出的限购政策,房产管理局表示,该政策与其余地区的限购政策并不相同,首先没有本地居民与外地居民的区分,其次并没有限制不能购买,只是当业主购房的套数达到或者超过第三套时,相关部门会先对其购房行为进行查证,严禁出现炒房的行为。
二、新政影响
在本次限购性政策还没有推出之前,炒房的行为屡见不鲜,特别是浙江、东北等地区的客户,很多都是全款购买2套,甚至有些专业的炒房机构,直接将一整栋都买下来,然后再高价卖给其他房客,整个楼市还可以说是乌烟瘴气。而这次新政推出之后,出现很大的反响,虽然可能会伤害改善性住房的刚需者,但是可以有效的减少外地购房者的疯狂购买行为。
编辑总结:选择在大亚湾购房的人,大多都是省外的,因为楼市火热,当地商业银行的额度紧缺,所以很多楼盘的首付比例会更高,业主在购买的时候应该多注意。以上关于大亚湾购房新政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并被列为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后,广东省惠州市8月9日凌晨出台楼市新政,重点片区非户籍居民限制购买新房,同时严格执行2017年4月9日后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超出“三道红线”的房企不得参与惠州土地招拍挂等。
惠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共分为8部分内容: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以及强化联动调控机制。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惠州此次政策出台,进一步说明下半年热点三四线城市政策调控的导向。通过此类调控,进一步释放下半年政策走向的信号,有助于稳定市场、秩序和预期。惠州此类政策的落实,有助于进一步打击投资投机需求。后续若是市场炒作过多,那么政策加码的可能性很大。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出台频率明显增多,尤其是在深圳深房理案件查处的基础上,政策环境只能趋严,而无放松的地方。
重点区域限购
在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惠州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对此,惠州住建局重点做出了解释。重点片区指的是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区。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重点片区的范围。“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是指重点片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完成合同备案的住房。共有产权房屋计入购房人拥有住房套数。
惠州市住建局明确,2021年8月9日零时前,重点片区内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进行合同网签,但可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现金形式支付除外)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在限制范围内。
对于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惠州市住建局解释称,《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7〕10号)规定,在2017年4月9日零时后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原则上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2017年4月9日零时前未完成合同网签,但购房人能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现金形式支付除外)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受限制。
取得不动产来源为非购买的(包括新建、继承、受赠、析产、变更、换证等),不受限制。“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交换方式进行转让的行为。通过法院裁定过户、离婚析产、继承、作价入股、吸收合并等方式进行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受限制。
严跃进表示,惠州在2017年4月份落实了限售政策,当时已经规定了限售三年的规定。此次重新强调这个政策,目的是为了让购房者了解政策内容,理性置业。在限购政策方面,若是后续炒作增加,对于本地居民以及其他领域的限购政策也有望出台。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此次提及的重点片区,主要是指大亚湾和惠阳,这两个区域本身也是炒房比较热的区域,也体现了政府对重点区域重点监测的导向。
《通知》规定,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稳定商品住房供应,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项目分期申请价格备案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对超出“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惠州土地招拍挂。加强对企业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存和支取预售资金。
惠州在优化土地竞拍规则方面,将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惠州楼市需求严重依赖于深圳的外溢”
惠州市与深圳市相连,西南接东莞市,西交广州市。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惠州楼市需求严重依赖于深圳的外溢。近期,随着深圳楼市下行,惠州楼市已经开始下行,房价的上涨只是结构性的因素。惠州本地需求太弱、人口太少,但楼市供应量、成交量全省第一。靠什么消化呢,靠的是深圳外溢出来的需求。辩证来看,没有惠州,深圳的楼市需求会被憋住,深圳楼市还会暴涨。而没有深圳,惠州的楼市也不会发展出规模。
惠州被约谈问责以后,被列为住建部重点监测城市。此次调控,有两个目的:一是,惠州楼市过去两年太火了,楼市调控有利于楼市稳定。二是让惠州降低对楼市的依赖。大体量供应,这是惠州楼市的优势,也是纾解深圳需求的海绵垫,把这个利用好了,深圳楼市就能稳定,惠州楼市也可以持续发展。这是深圳和惠州一体化的重要方面。所以,调控政策在惠州落地,在深圳楼市已经下行的情况下,政策打补丁的力度不会非常大。
李宇嘉续指,更加需要重视的是,惠州按揭利率上升到了非常高的水平,可能是各大城市最高的利率水平了。首套房利率水平为6.82%,二套房利率水平为7.2%。而且,新房和二手房的放贷周期都非常长。
“银川、徐州和泉州等地楼市都会加码调控”
严跃进指出,此次惠州出台政策和此前其被住建部约谈有关。可以预见,后续包括银川、徐州和泉州等地楼市都会进行加码,进一步体现了下半年热点城市政策收紧的导向。
7月29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5个城市在今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住宅用地价格增长过快,市场预期不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住建部宣布,将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约谈后,8月2日深夜,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为被住建部约谈后首个出台楼市调控的城市。
《通知》明确实行住宅限售、实行公证摇号销售,以及要求加强二手住宅价格监管、加强金融监管、严格更名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十个方面。
《通知》指出,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下同)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同时,《通知》提到,加强二手住宅挂牌价格动态监测,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异常房源。在金华市区开展热点区域二手住宅交易参考价格发布试点,并适时推广,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方面的应用。
4月3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下达《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惠州“新六条”出炉。
其中第五条提到,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通知全文: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
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二、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要确保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三、优化土地出让。在土地出让前,根据房地产市场现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对拟出让地块的规划及出让条件进行统筹优化。
四、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
五、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六、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加强部门协同,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鼓励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三天无理由退定”“安居惠州、放心购房”倡议活动,为居民购房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商品住宅项目带装修交付,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高品质项目优质优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30日
中国网地产讯8月9日凌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规定: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此前,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稳定商品住房供应,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项目分期申请价格备案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三、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对超出“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我市土地招拍挂。加强对企业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存和支取预售资金。
四、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五、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科学合理配置和建设公建设施,提升居住服务品质。配建公建设施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对未按规定建设公建设施的,采取停建、停售措施,暂停开发企业及关联企业购地资格。
六、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有序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
七、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炒买炒卖、价外加价、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行为,加大对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利用虚假统计数据炒作、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信息的惩治力度。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停止其市场准入资格。
八、强化联动调控机制。每月调度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全面压实属地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建立县(区)房地产调控考核机制,确保“一城一策”“一县(区)一策”落实到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
2021年8月9日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部分条文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惠市住建〔202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部分条文说明如下:
一、《通知》第四条“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中的“重点片区”,是指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区。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重点片区的范围。
2021年8月9日零时前,重点片区内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进行合同网签,但可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现金形式支付除外)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在限制范围内。
二、《通知》第四条“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是指重点片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完成合同备案的住房。共有产权房屋计入购房人拥有住房套数。
三、《通知》第四条“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是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7〕10号)规定,在2017年4月9日零时后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原则上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2017年4月9日零时前未完成合同网签,但购房人能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现金形式支付除外)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受限制。
取得不动产来源为非购买的(包括新建、继承、受赠、析产、变更、换证等),不受限制。
“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交换方式进行转让的行为。通过法院裁定过户、离婚析产、继承、作价入股、吸收合并等方式进行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受限制。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随着楼市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各地的房屋都开始限购了,必须满足当地限购条件才能获得购买资格。那么,广东省惠州市买房限购吗?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广东省惠州市买房限购吗
广东省惠州市买房肯定是限购的,在该城市买房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获得购房资格。购房者不仅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收入,信用方面也必须要有良好的记录。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除了要提供收入证明外,还必须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买房注意事项
1、 问价格
大部分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最在意的就是价格方面,一上来就开始询问价格。要知道在售楼处销售人员说的价格都是均价,基本没什么参考的意义,因为这与实际价格是有一定差异的。因此,在询问价格时除了要问均价之外,中间的差价也必须要问清楚。
2、问优势
一个楼盘的优势非常重要,基本上的购房者都是被这点所吸引的,所以在购买过程中,必须要询问楼盘的优势有哪些,然后再以此来选择合适的户型。
3、问产权
房屋的土地年限是购房过程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般来说房屋的土地年限是从拿地时开始计算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是购房时开始计算的,这方面销售人员一般是不会主动和购房者说的,所以必须要询问清楚。
4、问车位情况
无论你在购房者有没有买车,都必须要将车位情况弄清楚,因为这关系到出行的方便。所以对于车位配比方面必须要清楚,例如车位有多少,是否能满足住户的需求,什么价位等等都要了解清楚。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惠州市买房限购吗以及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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