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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2022最新政策通知

摘要: 南京产假2022最新政策 南京产假的政策是这样的:1、女职工依法生育子女的,应当享受不少于128天的产假时间,在产假期间,用人单...

南京产假2022最新政策

南京产假的政策是这样的:

1、女职工依法生育子女的,应当享受不少于128天的产假时间,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女职工照常发放工资,不得进行克扣,而且这个假期还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单独计算的;

2、在女方享受产假期间,男方还享受15天的护理假,在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必须按照正常出勤的规定发放劳动报酬,这里的假期也是不包含节假日的。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第十七条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南京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南京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具体见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医发[2022]10号)文件。

该文件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南京市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明确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调整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年2月10日执行,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

江苏产假2022最新政策

 江苏产假149天怎么组成的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扰咐民政府令第12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相应保护,对产假有明确要求。

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轮缺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缓桐纯假15天。

产假工资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南京产假天数2022年新规 2022年南京产假128还是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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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京产假新规

我咨询了12345市长热线,得到的回复是南京产假按照江苏省产假方案执行。符合有关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天数如下:

1.女方在享受法规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2.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劳动者按法规享有的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延伸阅读:

生育金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生育金的算计算公式是生育保险等于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总和。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计算公式是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而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是按照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如果参保人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就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022年南京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法律分析】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产假是98天。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不同地区产假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根据国家规定,最少是98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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